7月8日下午,凤翔县卫生局组织召开了2011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暨监测哨点授牌仪式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以贯彻落实“区域监管制”和“定期巡查制”为主要内容的打击非法无证行医工作,明确了打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局党委副书记王辉亲自给一级监测哨点和二级监测哨点当会授予了监测哨点牌匾并讲话。南指挥镇卫生院和城关镇豆腐村卫生所代表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分别就履行哨点职责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区域监管制”的要求,凤翔在全县19个卫生院和235个村卫生所全面建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畅通了非法行医的举报途径,提高了全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镇、村两级卫生机构作为具体监测哨点,一是承担对辖区内非法医疗机构和非法无证行医活动依法进行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将责任区内非法无证行医情况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协助其查处非法无证行医行为;三是对责任区被查处的非法无证行医站点进行追踪监测,向县卫生监督所反馈监测结果。县卫生监督所将及时核实、查处监测哨点提供的案件线索,并按照《关于汇总上报无证黑诊所取缔名单的函》(宝市卫医函[2011]5号)要求定期上报打击黑诊所、黑医师的实时信息。
按照“定期巡查制”的要求,县卫生监督所一是每年对县乡两级所有医疗机构进行1-2次巡查,巡查重点是查处合法医疗机构内出现的违法行为(人员、诊疗科目、技术准入等);二是每半年对各乡镇开展打击非法无证行医活动督查一次,调查了解各级监测哨点的管理、监测和上报情况,根据需要对重点部位进行督导复查和随机抽查,组织对各哨点提供的非法行医活动的查处取缔;三是每季度对乡镇一级哨点进行一次巡查,了解村级哨点(村卫生室)向乡级哨点(乡镇卫生院)的举报情况和乡级哨点本身的管理、监测和上报情况;四是每年至少对县级及以下所有医疗机构进行2次巡查,重点是依法查处合法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和辖区非法无证行医行为,尤其是县、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政府驻地、农村流动集会等非法行医高发区域,依法整治全县医疗市场。
近期,县卫生监督所和镇村两级哨点主动出击,加大对非法无证行医的“黑诊所”和无执业资质的“黑医师”、游医、假医打击力度,以及对合法医疗机构中的非医师行医监管力度。依据哨点举报信息,查处非法无证行医11户,其中非法无证诊室3户,游医摊点6户,非法义诊1户。立案查处2户,没收诊疗器械16件,罚款2000元。极大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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