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要求,结合我市情况,市卫生监督所对市管27户沐浴场所、8户美容美发场所进行了量化评分“升降级”工作,评审结果为。洗浴业:A级7户,B级17户,C级3户;美容美发业:A级2户,B级6户。
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以评分而评分,始终坚持以量化管理为手段,促进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为目的,实行分类指导,形成以创促评、以评促创的良性互动局面。通过量化评级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市管公共场所美容美发及沐浴场所的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